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300人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春考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01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电子商务 | 40 | 4800 |
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筑 | 40 | 5000 |
03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20 | 4800 |
04 | 早期教育 | 学前教育 | 20 | 4800 |
05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公共服务与管理 | 40 | 4800 |
06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机电技术 | 20 | 5000 |
07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电子技术 | 20 | 5000 |
0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网络技术 | 20 | 5000 |
0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技术 | 20 | 5500 |
1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机械制造 | 20 | 5500 |
11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数字媒体 | 20 | 4800 |
12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软件与应用技术 | 20 | 5000 |
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75人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说明 | 招生计划 | 学费 |
B1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免文化测试,需面试 | 40 | 按政策减免 |
B2 | 党务工作 | 免文化测试,需面试 | 35 | 按政策减免 |
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150人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13 | 跨境电子商务 | 20 | 4800 |
14 | 现代物业管理 | 20 | 5000 |
15 | 早期教育 | 20 | 4800 |
16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20 | 4800 |
17 | 环境监测技术 | 10 | 5000 |
18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20 | 5000 |
19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20 | 5500 |
2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0 | 4800 |
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2.单独招生计划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4.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6.外语语种: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公共外语课改为英语。
三、单独招生考试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获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
生(春季高考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方可申请报考);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
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
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一)免试报名
1.免试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月27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网上报名,
免试考生无需缴纳考试报名费。
2.申请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山东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此表一式
两份,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毕业中学加盖公章,于2026年2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
明等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zyxyzsb@163.com。
(二)免试资格审核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免试公示
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四、报名及缴费
1.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7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
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
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2.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缴费时间:2026年3月1日—3月5日。缴费方式请登录学校网站(www.lyvc.edu.cn),在专用缴费平台根据说明进行缴费。
我校2026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五、考试说明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
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只参加面试,总分430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事政治,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时事政治40分,总分20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我
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
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2.专业技能测试: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230分,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予录取。
4.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名。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
质、身体素质、礼仪、专业能力和职业潜质等,面试总成绩为43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综合评价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笔试)。
1.综合素质评价由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和学
业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满分230分。
2.素质测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总分200分。素质测试(笔试),由我
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重点考核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3.未参加素质测试(笔试)的不予录取。
六、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普通类)的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士兵面试、综合评价招生的素质测试(笔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命题,采取线下到校考试
方式,具体测试方案将在学校官方网站(www.lyvc.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

七、录取程序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文化或技能最低录取控制线,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一)录取总原则
1.单独招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2.综合评价招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与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二)录取受限要求。
单独招生(普通类)各专业文化素质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20分、技能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38分;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划定
素质测试(笔试)最低录取控制线12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138分。考生未进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不予
录取。
(三)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
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
分调剂录取。
(四)同分考生录取规则。
1.单独招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名。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名。
2.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排名,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名。
(五)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六)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5号)规定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
加202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八、学历证书、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采取全日制方式培养,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
专科学历证书,学制三年。
九、收费政策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
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
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二)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2872066、2872077
学校网址:http://www.lyvc.edu.cn/
通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