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自愿选择心仪的幼儿园。严禁幼儿园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测试编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探索提供托育服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托班:2024年8月31日前出生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家长登录“爱山东”APP平台,在“幼儿园招生”版块进入“沂水县幼儿园招生”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3),每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处幼儿园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对于线上报名确实存在困难的家长,可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报名事项。因线上招生平台未设置托班选项,有托育需求的家长可以电话咨询相关幼儿园入托事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2026年8月31日。
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满额为止。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享受教育优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一)做好体检和疫苗接种。新生入园前须按规定完成健康体检,持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法定凭证办理入园手续。监护人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或者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疾控”公众号查询、下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见附件4)。
(二)按时入园报到。被录取幼儿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情况确定)。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将对报到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收费管理。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市学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5〕139号)的文件执行,严格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家长通过教育收费平台缴费;民办幼儿园家长通过资金监管账户缴费。
严禁擅自收取材料费、书本费、降温费、取暖费、公共视频费等;不得依托特色教育开设各类培训班并额外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押金、备用金等各类款项;严禁提前收费、跨学期收费;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
(三)落实免保教费政策。免除满5周岁在大班(混龄班)就读幼儿的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全部免除,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不得全额收取或在收费后进行二次退费。
(四)做好政策解答。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积极协助办理。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要求,县教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9-2216875)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开展情况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
1.2026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2.2026年民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3.幼儿园网上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下载流程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4日






附件3
幼儿园网上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