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临沂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二是规范管理的现实需要。随着“双减”工作不断深入,无证办学、隐形变异等问题仍存在,迫切需要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处罚力度,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三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可以帮助家长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更好地甄别选择合规机构,规避校外培训陷阱。

二、《制度》适用对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实施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文化学科知识培训和实施艺术、体育、科技等课程服务体系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适用本制度。

三、哪些培训机构可以列入“白名单”?

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年检合格、无不良办学行为,经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培训机构。

四、哪些培训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

存在《山东省“双减”负面清单》严禁行为且不整改的;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被相关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五、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列入“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第七条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移除“白名单”,同时列入“黑名单”。

六、列入“黑名单”的机构,如何移出“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完成整改且整改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移出“黑名单”。

七、如何运用黑名单认定结果?

列入“黑名单”的机构,其有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各县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公安等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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