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六实验小学
2026年一年级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高效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根据《罗庄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范围:
闫泉庄、于泉庄、连泉庄、罗泉庄、金泰小区、文圣园、供销小区、罗泉新城、书香嘉苑、于泉尚城、连泉庄小区、宝丽悦府
二、招生原则
一是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严格按照学校服务片区规范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升学考核,保障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应入尽入。
二是坚持阳光招生、公开透明。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依托“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统一开展网上报名、采集信息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临沂第六实验小学招生片范围内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学籍的儿童。凡申请入读临沂第六实验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须统一通过“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学校负责报名信息初步审核,所有报名数据依托各职能部门大数据平台开展线上复核,从严抓实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规范招生准入流程。
(二)报名流程
监护人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使用本人信息注册并完成实人认证;进入爱山东“教育入学一件事”板块,点开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入口,选定临沂市罗庄区,确认跳转报名页面;依次填写完整个人及儿童信息,填报临沂第六实验小学。报名信息依托多部门大数据比对核验,必要时由招生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信息核验不通过的,按照系统提示更正资料,或删除原有报名,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学校,审核合格后予以录取。
(三)录取办法
1.罗庄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学校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
(1)自然村户籍类。适龄儿童户籍以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落在学校片区自然村,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备案房产类。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拥有房产部门备案的自有产权住房,且已完成交房手续。
(3)优抚优待类。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及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现有教育优待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按政策落实优待入学保障。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片区内小产权自有住宅地址一致。报名需提交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及居住佐证等信息。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户籍未落在招生片区,但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小产权自有住宅。报名所需信息与第二批次一致。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临沂第六实验小学,监护人需在我区稳定务工或经商,且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均为罗庄区外户籍;二是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在临沂第六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内),并按规定持续办理签注手续;三是在我区具备合法稳定的就业或经营资质。务工人员需提供监护人一方在罗庄区或市属驻罗庄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大数据核查结果为准。经商人员需持有罗庄区有效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区税务部门完成纳税申报,相关资质由税务部门核验认定。
报名所需信息:需提供居住证、户籍、务工或经商相关信息,所有务工、经商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5日。
录取规则: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申报居住地对应片区学校,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积分排序依次录取。受学位限制未能录取的学生,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积分办法: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入学制度,积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采取按月累计计分方式,每满1个月积1分。务工人员积分由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月数累加得出;经商人员积分由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税务连续申报月数(含零申报)累加得出。
当报名儿童总积分相同、学位名额有限无法全部录取时,按依次比对规则择优录取,排序优先级为:社保缴纳或税务申居住证持有积分、实际完税金额。
实行片区双倍积分政策:监护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在申报学区内满半年以上,且务工、经商地点在对应学区内满一年及以上的,可按标准积分的2倍计算总积分。
因居住证政策改革,兰山区、河东区、沂河新区、临沂高新区户籍人员在我区务工、经商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可免于居住证积分,仅依据其在我区或市属驻罗庄单位(个人)社保连续缴纳月数、税务连续申报月数(含零申报)计算入学积分。
(四)其他情况
1.居住佐证认定:居住佐证可提供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票据或线上缴费截图。家长可登录“爱山东”APP,进入生活服务、生活缴费、便民缴费专区,查询并打印相关缴费记录作为佐证材料。
2.亲子关系佐证认定: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父母结婚证、合法领养证等有效材料,用以佐证法定监护关系。
3.入学房产范围界定:用于学位申请的房屋须为已实际交付的住宅类用房。工业、商业、办公、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类用房,以及罗庄区域外住宅,均不作为入学依据。拆迁还建房产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名下、经征收部门盖章确认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方可认定。
4.祖辈房产入学要求:适龄儿童依托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须满足儿童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对应房产为片区内合规大产权住宅类用房,方可作为入学依据。
5.优抚对象材料要求:特殊贡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须按对应优待类别提交专项证明材料,其中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等合规材料。
6.户籍入学限制性规定:仅户籍挂靠、无实际居住的空挂户籍,以及非自然村户籍,均不得作为片区入学依据,严格杜绝虚假户籍择校行为。
7.房产学位锁定制度:自2020年起,全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学区内房产及房产所有权人信息登记台账,实行学位锁定管理。同一套住宅房产,自2020年起,只可为同一家庭适龄儿童提供9年义务教育学位或3年初中学位,杜绝一房多学、重复择校现象。
8.多子女长幼随学政策:因学区划分、直升初中调整原因导致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在同一学校就读的,遵循长幼随学原则,家长可自愿申请将本年度新入学子女调剂至原学区或原直升初中就读。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经区教体局审批同意后,可予以统筹调剂安置。
(五)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困难儿童入学。精准聚焦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全面落实入学保障、关爱帮扶及教育资助政策,常态化摸排就学情况,补齐就学保障短板,确保特殊困难适龄儿童应入尽入、不漏一人。
2.残疾儿童入学。严格落实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零拒绝、全覆盖”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融合教育发展。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就读、送教上门等多元方式,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由区教体局牵头依托残疾人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就学能力开展专业评估,科学制定入学安置方案,明确就读方式、送教学校。严禁任何学校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
四、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相关规定,转学申请受理时间一般为每年寒、暑假开学前两周。转学按照年级对等原则,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具体转学办理流程:
①由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②学校对拟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③审核通过后,由拟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并在学籍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原始凭证;
④区教体局完成复核审批后,向学校反馈审核结果;
⑤由学校及时告知家长办理结果。
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次提交转学申请。
五、报名咨询
1.工作日咨询电话:
0539--8273986,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
2.申报我校学位请务必关注临沂第六实验小学公众号,招生后续工作(具体现场审核、入校时间等)及相关通知我校将会在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发布,请及时关注。
本方案解释权归临沂第六实验小学所有,且仅适用于2026年临沂第六实验小学招生使用。
附件:
1.临沂第六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工作日程表
2.临沂第六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临沂第六实验小学
2026年7月28日
